新会计准则对成本核算有那些不足之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3-19
新准则对成本中的费用分配的要求更加宽泛,没有固定模式,无疑增加了成本核算的难度,也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成本核算主要难点涉及两个方面:
一是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正确区分及间接费用如何分配;
二是联产品、副产品加工成本的分配方法。
对制造费用的分配方法,旧准则明确规定:可选用按生产工人工资、按生产工人工时、按机器工时、按耗用原材料的数量或成本、按直接成本(原材料、燃料、动力、生产工人工资及福利费之和)、按产成品产量等确定。
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和传统的工业经济下的企业相适应的。
在传统的工业经济下,产品成本中人工成本、材料成本等占绝大比重。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高新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已被广泛应用,制造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制造业的成本构成也发生了巨大变化,直接人工比重大大减少,间接费用大幅度增加。
用传统成本中的直接人工等标准分配远高于自己的间接费用,分配结果很容易失真。
新准则允许企业合理地选择分配方法。
关于产品加工成本的分配方法,旧准则规定联产品的加工成本可选用的分配方法通常有售价法、实物数量法等,并且在分配主产品和副产品的加工成本时,通常先确定副产品的加工成本,将其差额确定为主产品的加工成本。
新准则对此则没有明确的规定,给与企业以更大的自主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据此,在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划分上,应根据重要性原则和生产工艺的实际情况。
首先,应完善各种物料、产量、设备台时、废品量等台账,并及时准确登记。能直接归属某种产品的原材料、动力等大项费用一定要直接进入相应产品。
其次,对分不清受益对象的费用,或者虽然能够分清,但是因发生次数少且价值不大的费用,应先根据费用性质进行归集,并根据企业的生产技术条件,选择和所归集费用有联系的标准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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