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方案:关系如下,联系隐含表示方式:
教员(职工号,姓名,职称,年龄)
课程(课程号,课程名,课时数,职工号,教师号)
教室(教室号,地址,容量)
学生(
学号,姓名,年龄,性别)
选修(学号,课程号,成绩)
其中教员和课程的一对多关系、教室和课程的一对多关系均隐含在课程关系中
第二种方案:关系如下,联系显式表示方式:
教员(职工号,姓名,职称,年龄)
授课(职工号,课程号)
课程(课程号,课程名,课时数)
上课(教室号,课程号)
教室(教室号,地址,容量)
学生(学号,姓名,年龄,性别)
选修(学号,课程号,成绩)
以上两种方案中各关系
主键一般是第一个属性,至于授课关系和上课关系可不设置主键,如果要设置的话也是全码,选修关系中的主键是(学号,课程号)。
追问你的第一种方案里和第二种方案,后者少了“授课”和”上课“。是不是说明:如果一个关系是“1对多”的,那么这个关系可以不写出来?如果是,那如果考试的时候,写还是不写呢?
追答可以写也可以不写,要么怎么分两种方案呢,这两种方案哪一种都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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