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上没有曾用名证明怎样开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27
一、准备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曾用名相关证件,例如毕业证、学生证等。
二、填写更名(曾用名)申请表。
三、前往公证处,了解曾用名和同一人的公证项目。在出具公证书之前,需要公安部门配合核实情况。如果公安部门信息能对公证处开放,核实较为容易。但如果涉及个人隐私,需要提供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
四、对于亲属关系证明,这是公证处常见的公证项目,尤其在公民出国、留学、移民时需要。需要提交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五、如果派出所拒绝办理曾用名,可能是因为添加曾用名必须符合当地派出所规定的条件。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手续去派出所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才可以添加曾用名。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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