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销售方面的,请问这情况是违反了哪些法律条例?

有三个经销商在经营企业D的同一产品。分别为ABC三个经销商,A是A市授权经销商,B是B市授权经销商,C为B市非授权经销商(C经销商的销售点在B经销商的授权经销范围内)。C的货源从A经销商处取,在B市经销,并通过不良的竞争手段参与B市的销售,严重影响B经销商的合法利益及企事业D在当地的品牌影响力!企业D通过调查已经确实是A经销商给C经销商供的货,A经销商也答应企业D不再给C经销商供货,但私下仍在进行交易。
请问:C经销商、A经销商各违反了哪些相关法律条例?企业D应该如何处理?

第1个回答  2013-03-28
在这ABCD中,C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和工商行政管理属于非法经营罪,属于工商行政管理

另外AB属于授权单位,在DMS经销商管理条例(就是你们授权协议)里面如果制定了跨区销售处罚。可以根据指定的条列处罚,如果没有指定,这也木有违反国家的任何法律,另外你所说的C不良竞争手段要具体有证据(比如,发票低开,什么的)这个可以通过D来追究其责任,这主要还是看你们签订的销售授权协议,和第三方管理协议。追问

C是有所有营业证件都齐的,证据也都有的。 D方面应该如何追究责任呢?

追答

这个也就是侵犯了D的许诺销售权,具体的法律权限可以参考2000年8月25日,中国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对《专利法》的第二次修正案。
所谓许诺销售,就是指在非法销售行为实际进行前的这样一个特定的阶段所进行的一些特定的行为,包括发布广告、展览、公开演示、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以及达成销售协议等表明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

这个相对维权也比较难就你的情况,也只有D能举证C侵权,而且要足够的举证证据!

第2个回答  2013-03-28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虽然您用的是您自己家的土地,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管理法》里面明确表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制定的有关规章对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作了规定。 
   禁止破坏和闲置、荒芜基本农田制度。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

您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所有人都在自己的土地上私自搭建,那么,这个国家不就乱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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