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在我们厂工作了十多年的员工,他现在工作很不好,想辞退他,该如何做?

此员工在刚来长的时候是学徒,老板教了他很多技能,他坚持留下来工作,而且那时工作也认真。过了几年老板开始重用他,前几年升了他为厂长。老板对他也很好,他结婚后还把旧房子给了他居住。经常去饭馆也叫上他。念他工作时间长,也允许他在上班时间出去接儿子放学。可是他上班经常迟到,其他员工都打卡上下班,就他不用打。可是近一两年,总是过分要求加薪。其实他以前也每年都要求加薪,老板都同意了。而且每年的收工奖金都八千多,利是也很多。而且他不但要求加薪,还引诱其他员工跟他一起要求加薪还要罢工那样,根本没把老板放在眼内。老板已经给了他一切优待,但他不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总是是非连篇。所以老板想辞退他。可是我们厂没有签订合同。如果辞退他,劳动法是要求我们辞退他要给他补偿金的吗?可是他真的不好才辞退他,难道也要给他补偿金?希望懂这方面的人士可以帮忙解决喔~谢谢!!!!

你是管人事的吧。该厂长最大的问题是不懂劳动合同法。他自己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他厂里的员工怎么可能签订劳动合同呢?不要等到辞退人了才想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处理‘真的不好‘的员工,不需要给他补偿金’。你们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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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03
一、先了解下基本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根据贵司目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三种,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协商解除合同。协商解除的话,你方也要给与经济补偿,工作一年就补偿一个月工资,补偿款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上约定清楚,对方同意签订这个协议书(后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你们就补偿,然后两清。

第二、如果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你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且无需给付经济补偿。这种情况下,你只要掌握员工上述情形的相关证据即可。

第三、那就是你们能有办法让员工自行辞职,自行辞职的单位无需给员工补偿。但是如果员工是以你们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辞职的,你们同样需按照第一种方式给付经济补偿金。

附: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依法,自愿协商一致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现双方再次经依法自愿协商,同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按规定支付(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_________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2-25
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依所述情况:第一,用人单位是解除劳动劳动合同,不是辞退,辞退不是法律概念;第二,作为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应有合理、合法的依据;第三,作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除非劳动者具有法定的重大过错情形,用人单位均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纵横法律网-湖南卓进律师事务所-何向前律师
第3个回答  2013-02-24
工作十几年就等于是签订了无期限的劳动合同,要辞退他是一定要按劳动法给予经济补偿的,只要是满试用期的员工,公司要辞退都要给予经济补偿。追问

请问您是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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