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2年1月1日购入面值总额100万元,票面利率4%的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债券,取得时支付价款104万元,(含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4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0.5万元,甲公司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012年1月5日收到利息4万元,2012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106万元,2013年1月5日收到2012年利息4万元,2013年4月20日出售,取得价款108万元。
是不是应该这样做:
取得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00
应收利息 4
投资收益 0.5
贷:银行存款104.5
2012.1.5收到买价中包含的利息4万
借:银行存款 4
贷:应收利息 4
2012.12.31公允价值106万,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6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
2013.1.5收到2012年利息4万(首先要先做计提分录)
借:应收利息 4
贷:投资收益 4
借:银行存款 4
贷:应收利息 4
2013.4.20出售108万
借:银行存款 108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00
---公允价值变动 6
投资收益 2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
贷:投资收益 6
但我不知道2013年1月1日到4月20日售出时间的利息是否需要计提?题目也没讲清楚,正常是怎么做?还有就是取得是怎么分辨贷方科目其他货币资金还是银行存款呢?知道的请回复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