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信息产业部2006年发布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现在还有效吗?文号是多少呢?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12-05
信产部制订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是参考试行文件,很多地市(北京、上海、深圳、广东、黑龙江、重庆)都出台一些相关的监理收费标准,取费方式基本一致,只是对取费基数和比例进行了细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成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取费的主要参考依据,但由于该标准属于“试行”,没有以正式文件的方式强制执行,不具备权威性。
目前,尤其是大型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取费基本按照2007年发改价格[2007]670号执行。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定点采购的国采机字[2009]12号文件,也是基于发改价格[2007]670号对中央政府部门监理采购提出了相关要求。
发改价格[2007]670号对于3000万以上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限定了监理取费的上下限;3000万以下的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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