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留,以北京大学为例。
《北京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三条 对学生的处理,事实要清楚,证据要确凿,依据要准确,处分要恰当。处分决定做出前,要给学生申辩的机会。本人的申诉必须在接到处分决定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
校申诉处理委员会工作办公室应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将处理结论通知申诉人。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决定的执行。经复查发现处分决定确实有误应及时更正并妥善处理。
大学被记过处分,只要撤销了就不会留档案。
学生在校期间,受到学校处分后,通过自己努力,只要
再也没有重复犯错。一定时间后,受处分的学生可以向学校提出个人申请,请求撤销处分。经过学校考察研究决定撤销该生处分后,学校学生处就会从你的
学籍档案中撤出处分材料。
如果当时没有申请撤销处分,毕业前还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撤销。若是这两次机会都错失,处分记录将随学籍档案一起伴随终生,这样的话,或多或少会影响个人的政审。而在一般大学院校里,档案有记过是不能毕业的,或者允许毕业但不发于学位。
注:毕业档案是指本校在学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学生个人经历、德才能绩、学习和工作表现的。档案袋里主要装着高中阶段和大学阶段的经历,具体包括
个人简历、工作履历表、
学生档案、单位证明、
政治面貌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