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翱还珠的文言文释意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09-27

【原文】:翱镇守辽东还朝,馈贻一无所受者。某太监于同事久,持明珠数颗馈之,公固辞,某曰:“公于他人之馈皆不受,我之馈亦不受,吾有死而已。”公不得已受之。乃自缀于衣领间,坐卧自随,虽其妻不知也。

居数年,太监死,其犹子以贫不敢见公,使人召之,曰:“何不买第宅?”曰:“贫不能也。”公曰:“第买之。”其人讶,不肯买,公乃解其珠出于衣间与之,可值千金,第尚有余云。

诏营第于盐山,有司承媚,于外多列屋若干,公悉拆去之,曰:“非诏旨也。”

每朝退,于公卿前孑然独行,不与人言。时马昂为兵部尚书,崔恭为吏部侍郎,公直以名呼之。

【翻译】:

王翱镇守辽东回朝履职时,别人的馈赠丝毫没有接受。一个太监和他共事很久,拿了几颗明珠来送给他,王翱坚决的推辞,这个太监就说:“别人送你的东西你都不接受(也就罢了),我的馈赠你也不要,我只有一死了。”王翱没有办法只得收下了。却把明珠都缝在了衣服里,坐着躺着都带在身上,即使是他的妻子也不知道。

过了几年,那个太监死了,他的养子因为贫穷不敢来见王翱,王翱就派人把他叫来,问他:“你为什么不买座宅子?”那人说:“因为穷买不起。”王翱说:“你买一坐吧。”那人很惊讶,不肯买,王翱就把那些珠子从衣服里摘下来,价值有千金,买一座宅子还有余的。

皇帝下旨让王翱在盐山建府第,有的官员为了讨好他,在府第的外面又多建了好多房子,王翱把它们都拆了,说:“这不是皇上下旨让建的。”

每次退朝,王翱都是一个人走,从不和别人说话。当时马昂是兵部尚书,崔恭是吏部侍郎,但王翱直接叫他们的名字(不称呼官职)。

扩展资料

王翱生于明太祖洪武十七年二月十二日(1384年3月4日)酉时。  永乐十年(1412年),为邑庠弟子员。 

明成祖永乐十三年(1415年),王翱在北京参加会试,成为贡士。当时成祖朱棣想定都北京,并任用北方的士人。王翱两试都是上等,朱棣非常高兴,特地召见他,赐给饮食,改任庶吉士。永乐十七年(1419年),被任命为大理寺左寺正。

永乐十九年(1421年),因父亡故,王翱回乡守制,三年后回京。 永乐二十三年(1425年),被降为行人。

宣德元年(1426年),因重臣杨士奇的推荐,王翱升任御史。当时官员有罪,不问轻重,都允许赎罪复职。王翱请对犯贪污罪的官员,只许赎罪,不许复职,以惩治贪污。明宣宗采纳他的建议。

参考资料

王翱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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