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司请假一个半月,公司要求员工自己交五险一金。合理吗

如题所述

你好,是不合理的,应当由公司来给你购买五险一金。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同时也是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而社会保险的有关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中有一部分是要提存为社会统筹基金的。因此,可以肯定地说,不缴社会保险是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因此,公司不给你买保险你可以向社保局投诉: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20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时,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在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设立公积金账户、每月汇缴公积金等事项上,都是“应当办理”;因此,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
      公司不给买公积金,你有权向公积金中心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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