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仲裁后,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细则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下待遇”:(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补助金单位已经支付,因细则中提到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仲裁书中写到职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冲裁请求。咨询各位高手,这种情况我还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你这种情况,自愿离职是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如下: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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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不能。
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必须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职工工伤,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选择保留劳动关系,您是因为想要享受两个一次性补偿,故而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自愿解除劳动关系,不能享受失业金。追问

那就是说,只有你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享受两个一次性,反之不能享受。
我这里还涉及一个问题,就是劳动合同已到期,仲裁书中写有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顺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为止,顺延了一年的时间。这种情况下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属于劳动合同到期,还是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合同到期,我能不能享受失业保险。

追答

顺延后劳动关系继续存续。
属于您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关系,不能享受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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