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南中考各各学校招生人数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4-20
我省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昨日出台,商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中考我省不仅调整考试(考查)学科卷面分数、各学科成绩等级划分办法、考试学科的成绩呈现方式、考试学科成绩的使用,此外,还增加了录取批次,提高了“指标到校”比例。

关键词 报名条件 户籍不在我省考生也可报名
根据报名条件,具有我省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均可报名参加学业考试。户籍不在我省,但在我省应届初中毕业的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归侨、归侨子女(不含侨眷子女)及持有一年以上居住证的华侨学生、港澳台籍学生、外国籍学生,也可以报名参加学业考试。
户籍不在我省的其他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名参加学业考试:1.在我省初三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毕业生;2.法定监护人为在我省就业常住人员且具有我省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件。
关键词 报名办法 今年中招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我省今年中招考试依然实行网上报名。
在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外省市回琼生、往届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不在户籍所在地就读的本省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选择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并考试,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并考试。户籍不在我省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关键词 分数调整 8科满分共计800分
全省统一考试、考查科目8科满分共800分;生物、地理每科满分100分。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直接赋予等级。
各学科成绩等级划分办法: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生物、地理的考试、考查成绩均以A、B、C、D、E、F六个等级划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各等级根据全省当年考生人数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A、B、C、D、E、F各等级人数占全省考生总人数的比例依次为10%、20%、30%、20%、15%和5%;生物、地理各等级根据考生所在市县当年考生人数比例按考查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各等级人数占本市县考生总人数的比例与上述比例相同;体育考试成绩各等级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其中:A等36-40分,B等32-35分,C等28-31分,D等24-27分,E等16-23分,F等0-15分。理、化实验操作技能按A、B、C、D四个等级划分,各等级人数比例不限。
全省统一考试学科的成绩,以各考试学科等级和各考试学科原始分总分呈现,既公布考生的各考试学科等级,又公布由各考试学科原始分相加而成的原始分总分,单科原始分不公布。全省统一考查学科的成绩,只公布考生的学科等级。
关键词 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学校只招本省户籍考生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的通知》,普通高中招生不得低于4个平行班,班额在50人左右。各地要对近年来招生达不到以上要求的学校的招生资格进行调整。
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附属中学、海南华侨中学以及变更管理权限后有全省招生协议的学校,继续全部或部分面向全省招生;其余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面向全省招生(择校生不受此限制)。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只招收本省户籍考生(择校生和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学生、港澳台籍学生不受此限制)。其中,定点分配到市县(单位)的指标,只招收该市县(单位)户籍的考生。
各市县(单位)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是否招收学籍在本地、但户籍不在本地(含外省市户籍)的考生,由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在考生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关键词 录取依据 各考试学科等级、原始分总分及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省教育厅表示,各考试学科等级、原始分总分以及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在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各考试学科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作为门槛,在其达到规定要求后,比较原始分总分;若原始分总分相同,则比较综合素质各方面评价结果。
招生录取工作按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制。省教育厅负责各类学校面向全省招生的录取审批工作,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县(单位)学校的录取审批工作。
关键词 录取批次 省一级学校“指标到校”计划占本校公费生计划比例不得低于40%
去年,我省普通高中、高职高专学校的录取分四个批次进行,今年,调整为六个批次进行。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普通高中学校只录取参加学业考试的学生,并设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省一级学校和面向全省招生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只录取各考试学科成绩均达到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B等及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择校生不受此限制)。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对考试学科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的要求由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另行确定。
市县(单位)重点普通高中学校“指标到校”招生计划比例确定为省一级学校的“指标到校”计划占本校公费生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40%,其余学校原则上不得低于35%。
同时,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学校录取的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公费生计划的15%。市县(单位)重点普通高中面向外市县招收的择校生不得超过本校择校生总数的25%。文体特长生招生指标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校公费生计划的6%。
民办高中学校(除公费生计划)继续实行自主招生。鼓励优质民办高中学校拿出一定比例的计划统一招收“公费生”(不少于50人),经省、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列入第二批次录取。
户籍不在我省的考生(除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学生、港澳台籍学生、外国籍学生外),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志愿的,需出具自愿遵守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规定的《承诺书》,否则普通高中学校不予录取。
高职高专学校设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参加学业考试的考生中择优录取新生。
中职学校继续实行报名注册入学,不集中在录取场统一出档,但要优先录取参加学业考试的学生。由学校根据省教育厅中招办提供的报考志愿等相关信息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学生注册入学,开学后办理相关录审手续。
关键词 加分政策 革命烈士子女加20分
革命烈士子女 +20分
现驻三沙市的军、警部队现役军人和有关单位干部职工(驻岛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子女 +5分
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宋庆龄奖学金的考生,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二等奖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考生 +5分
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3人以下(含3人)艺术竞赛二等奖以上或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上两场以上)的考生 +5分
因公牺牲或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 +5分
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子女,见义勇为伤残且伤残等级为1—4级的人员或子女 +5分
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 +5分
注:在各考试学科原始分总分上加分照顾,符合多项的,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加分名单将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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