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程监理证书年检在什么部门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5-11
凡持有省建设厅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黑龙江省工程监理企业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岗位证书》、《黑龙江省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年龄在65周岁以下的人员均在此次换证范围。新版《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岗位名称划分为总监、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三、换证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换证申报材料:
(一)本人填写的《换发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使用);
(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兰色)原件、复印件;
(三)《黑龙江省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四)《黑龙江省工程监理企业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五)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警官证等)复印件;
(六)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七)申请总监岗位证书还需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申请总监代表岗位证书需提供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并在监理工程师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证明。
(八)申请监理员岗位证书需经过监理员岗位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具有初级专业职称的监理人员。
四、换证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换发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申请表》交聘用单位。
(二)聘用单位在换证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后,将换证申报材料报送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市(地)在受理换证申报材料后,应认真核对有关申请换证申报材料是否与原件相符,是否符合换证条件,在换证申请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形成汇总表后统一上报省建设厅建筑业管理处。
(四)省建设厅建筑业管理处审查后,并将审查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
五、换证工作计划安排 此次换证工作按计划分三批进行,从2006年9月1日起,到2007年4月20日止。
(一)伊春市、绥化市、大兴安岭地区,黑河市、七台河市、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换证时间:2006年9月1日—11月10日。
(二)牡丹江市、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鸡西市,换证时间:2006年11月15日—2007年2月11日。
(三)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2007年2月15日—4月20日。
六、其他事项
(一)在换发岗位证书期间,原《黑龙江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兰色)、《黑龙江省工程监理企业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岗位证书》、《黑龙江省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新版《黑龙江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同时有效。自2007年4月20日起,原《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黑龙江省工程监理企业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岗位证书》、《黑龙江省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作废。
(二)申请人依据其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划分的工程类别,申请专业岗位。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建设厅建筑业管理处
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08号
邮政编码:150001
联系电话:0451-5364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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