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四方协议需要法人签字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7
报装充电桩的用户在竣工检验合格后、正式接电前,供电企业和报装用户正式签订供用电合同。
充电桩(Chargingpile)是指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充能设备。其主要分为落地式充电桩和挂壁式充电桩,主要采取计时、计电度、计金额的充电方式。中国电动汽车充电站大多局限于电动公交汽车或内部集团用车,还没有建成真正面向不同用户的充电站服务网络。已经建成或在建的比较有代表性的充电站有如下内容。2006年,比亚迪在深圳总部建成深圳首个电动汽车充电站。2008年,北京市奥运会期间建设了国内第一个集中式充电站,可满足50辆纯电动大巴车的动力电池充电需求。2009年10月,上海市电力公司投资建成上海漕溪电动汽车充电站,是国内第一座具有商业运营功能的电动汽车充电站。2009年底,北京首科集团在健翔桥建设完成了国内第一个包含完整智能微网的北京纯电动乘用车示范充电站。2009年12月31日,南方电网投产的首批电动汽车充电站(桩)在深圳建成投运,建设规模为2个充电站、134个充电桩(栓)。2010年3月31日,国家电网公司唐山南湖充电站建成投运,是中国首座国家电网典型设计充电站,可同时为10台电动汽车按快充和慢充两种方式进行充电作业。
功能用途:充电桩(栓)能实现计时、计电度、计金额充电,可以作为市民购电终端。同时为提高公共充电桩(栓)的效率和实用性,今后将陆续增加一桩(栓)多充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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