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明确回复有关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证书问题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06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明确回应食品安全管理新规定


2022年9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磅发布第60号令——《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强化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执行,力促企业切实履行食品安全责任。自11月1日起,这一规定正式实施,食品安全总监一职也因此成为行业内的热门话题。


面对这一重要变革,食品伙伴网积极响应,深入解读《新规定》内容,并结合丰富的食品安全服务经验和专业培训经验,精心打造了食品安全总监岗位培训课程。我们不仅关注食品安全知识的传授,还注重实践与理论的结合,确保课程内容全面,形式多样,授课讲师经验丰富。自课程推出以来,已有近千名行业同仁积极报名,参与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培训,并通过考核获得了相应证书。


网友关注,总局及时回应


近日,一位网友在总局官网提出了关于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证书的疑问,问题迅速得到了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协调司的明确答复。以下是回复中的关键信息:



    食品安全总监应具备《新规定》所规定的基本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具备相应能力即可担任该职务。
    企业需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培训、考核,并确保相关记录和档案的完备。
    证书并非强制要求,没有“持证上岗”或“能力验证”的硬性规定。
    总局并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有偿培训,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培训方式,无需局限于特定机构。

能力培养与培训策略


对于食品安全总监应具备的能力,《新规定》第六条给出了明确指引。企业不仅要对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的培训,还要确保所有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方式上,企业可以选择内部自主组织,也可以借助专业机构或第三方的指导,提升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证书不再是“必需品”,重要的是企业记录并存档培训考核情况,确保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能够系统学习和掌握所需知识和技能。


结论


随着《新规定》的严格执行,企业未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行为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各地监管部门正强化对企业主体责任的监督和处罚力度。食品伙伴网提醒,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务必遵循《新规定》,确保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到位,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制度,切实落实企业责任。


对于食品安全管理的更多资讯和培训指导,食品伙伴网随时待命,期待与您共同探讨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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