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08年8月份进的公司9月份签的入职手续,11年8月份辞职的,期间一直没有给我交过任何的保险

请问现在可以申请什么来补偿我的损失
去年8月份到现在超过1年了 急急急!!!!!!!!!!

第1个回答  2012-12-24
第一 08年就社会保险改革了

第二 所以在08年入职时候没有上保险 就应该辞职 而不是在单位等到离职的时候申请补偿

第三 这样情况可以找单位人事部门协商 如果协商不成 则通过诉讼来解决

第四 一般诉讼前是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后在申请诉讼

第五 具体咨询当地社会保险中心 电话12333

第六 各地情况不同 网上回答五花八门 只有当地解答最权威 最准确

第七 祝福你工作顺利 事业发达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
第2个回答  2012-12-24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试用期间,公司就需要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以保障员工的正当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中国诉求网团队成员回答
第3个回答  2012-12-24
根据规定,入职超过3个月的未办理社保人员,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这个很准的,只要你去告,一定能够得到很大补偿
第4个回答  2012-12-24
如果单位一直给你发工资,那么你可以要求单位为你补缴社会保险。如果单位拒绝,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劳动争议是有追诉期的,应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损害权益的两年内,但是关于社会保险缴纳的争议是没有追诉期限制的。
第5个回答  2012-12-24
应该要求企业为你补交保险,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追问

但是去年8月份到现在超过1年了 相关部门还能接受投诉吗?

追答

按劳动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在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投诉,但对于社保是法定必须缴纳的,不受1年时效的限制。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