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东莞市办理废品收购站营业执照的手续和条件

我是本地东莞人,现在想在周边地区开办一间小小的废品收购站~听别人说东莞不能个人开办的.只能是有钱有关系有地位的人才能做.东莞是经东莞供销社管理的.每个地区只能得一间废品收购站做,但是根据国家规定是可以个人申请开办的~只不过我找不到相关在东莞开办的信息,所以请有关这方面的朋友们帮帮我.我不想开黑工厂.

第1个回答  2008-04-20
办理程序
1、先到各镇区供销社申请;
2、经供销社同意,到各镇区经济贸易办公室(经贸办)办审批;
3、到工商分局申请营业执照。

设立登记所需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申请登记书》一式两份;
2、一寸免冠近照2张;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地人还须提供暂住证、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
4、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属自有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及复印件;属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及复印件);
5、《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供销社批准文件;
7、经贸办审批意见;
8、《消防许可证》(当地消防局办理,经营面积200平方米以上才要办)。

受理时限: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东莞市各镇区工商分局

收费标准:20元/户

注:
1、东莞32个镇区各有一个废品回收中心(废旧物资回收公司),由各地的供销社负责业务管理,而每个废品回收中心下设最多8个分点;经济贸易局负责行政管理。
2、办理前请先咨询当地的供销社,以确定是否名额已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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