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退补问题】我是11月23日,12月发11月工资时,企业部分是个人承担吗?

我是11月23日工作完离职的,11月社保明细和费用都已做完交完。由于重庆这边社保规定20号以后就暂停办理增加减少,于是我的减少工作,那边是顺眼到12月11号办理的,费用是12月19号交的。11月分的工资是12月15号发放的,但是那边企业以我离职为由,把单位应缴纳部分也算到我头上,所以我发工资的时候被扣了个人148.85+单位应缴部分367,2=516.05元。但是我看了他们12月份和1月份的回盘信息,12月里面的确有我的缴费明细,但1月份里面没有我的退补明细。这个到底应该怎么算呢。我咨询了我做人事的朋友说单位部分还是应该由他们缴纳。到底这个费用他们是否应该退给我呢? 不过现在我不清楚我的社保停止到底按12月还是1月了。不是说停保3月以上医疗会受影响吗?

第1个回答  2013-01-14
你11月23日离职,但社保关系只能在12月份办理,所以12月的钱由你个人承担。1月份起,你肯定不用再交社会保险了。
单位发你11月工资的时候,扣了你的12月的社保钱,以后就再也不会发你工资了。
现在帮你理顺这个思路:你的社保从1月份起停止了,发11月的工资时,也扣了你的12月份的社保钱,所以你12月份也是缴纳的。所以没钱能退给你。追问

哦 ,那么他11月份里把公司部分也算到我的头上的,也就是说其实只多扣了我一百多块钱嘛

追答

按正常的观念可以认为11月份你是正常上班的,虽然你23日离职的,但这个月的社保费企业可以为你交,也可以不交。国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双方协商解决。
如果企业不交,那你个人就承担的社保费用:2个月的个人+2个月的企业
如果企业交的,那你个人就承担的社保费用:2个月的个人+1个月的企业
你只要拿到11月份的工资时仔细算一下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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