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上司有口角,现被取消指纹无法打卡,也关闭了我办公的OA。请问如此几天后被按旷工自动离职,能否仲裁

在北京工作,领导让我把日常工作交接出去,未安排新的工作职责,关闭了我的办公OA,取消了我的指纹导致无法打卡,没有给我任何书面通知。怀疑公司是打算用这种方法算我旷工,然后可以无条件无补偿的开除我。目前在用手机拍照证明自己来公司了,有日期和时间的水印(但听别人说手机时间可以自己调,所以手机照片可能不能作为凭证)。另外与公司签的合同当初就没交到我们员工手里,问有经验的同事都说是没约定什么条款,是无效合同。来公司9个月只给交了6个月的社保。从去年11月份来公司后到前几天交接,每天都要晚上加班(包括周末和春节五一等节假日,需要晚上统计分公司的销售业绩,汇总后发给公司领导)。有时候出差去外地分公司,要按照当地的出勤时间,周六也得打卡上一天班。请问以我遭遇的情况,可否申请仲裁并要求什么样的补偿?

第1个回答  2013-08-21
劳动者认为遇到不公平对待,甚至认为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完全有权利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司关闭你的OA,不让进办公室,是未依法提供劳动条件;劳动合同虽然不在你手里,但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提供;公司只给交了6个月社保是违法行为;每天加班要有加班记录,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补偿给你双倍工资;周六上班有证据证明的话,也可以要求双倍支付薪水。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