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间看到一些资料发现三位股东和法人没有一个是我公司几位老板的名字,但是公司确实是他们三个人出资开的,估计是故意把股份什么的转到别人名下了,这里面有什么猫腻吗,是不是为了以后逃避或者拖欠订单尾款和其他费用的后路?
我看了那个股东分配的合同不是代持,是直接和公司老板没有任何关系的那种了,我们是小公司有必要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