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7-05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主体仍然是1993年制定的、能体现其行业和业务特点的分类工资制,共包括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制、艺术结构工资制、体育津贴与奖金制和工人工资制等五种类型。根据事业单位特点和经费来源的不同,对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其中,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执行职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人员执行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制,技术工人执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含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岗位津贴两部分),一般工人执行普通工人岗位工资制。全额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编制内结余的工资可按有关规定自主安排使用;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扩大其内部分配自主权,以鼓励其逐步减少财政拨款,或向企业化管理过渡;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单位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管理办法。事业单位的人员津贴,全额拨款单位可占30%;差额拨款单位可占40%;自收自支单位根据其经济效益情况核定,一般不超过50%。同时针对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还出台了一些加强工资分配监管、理顺特定行业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关系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