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在工地摔伤后,建筑公司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建筑工人在工地摔伤后,肋骨骨折三根,肝脏碎裂,手术住院.建筑公司具体应承担什么的责任?

第1个回答  2019-04-02
建筑工人在工地摔伤后,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建筑公司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在事发后30天内,受伤者本人或家属也可以在事发后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在病情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具体待遇,可参阅《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规定。
该受伤工人与建筑公司形成劳动关系,建筑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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