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用地性质调查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11
关于用地性质,国家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需要对城市用地分类规划区范围的所有用地进行现场踏勘调查,同时,对各类土地使用的范围、界限、用地性质等在地形图上进行标注,还应在详细规划阶段还应对地上、地下建构筑物等状况进行调查,完成土地使用的现状图和用地平衡表。

关于 用地性质 ,国家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需要对城市用地分类规划区范围的所有用地进行现场踏勘调查,同时,对各类土地使用的范围、界限、 用地性质 等在地形图上进行标注,还应在详细规划阶段还应对地上、地下建构筑物等状况进行调查,完成土地使用的现状图和用地平衡表。

(用地性质)

调查方法有哪些?

 (1) 现场踏勘调查或观察调查:这是城市总体规划调查中最基本的手段,可以描述城市中各类活动与状态的实际状况。主要用于城市土地使用、城市空间使用等方面的调查,也用于交通量调查等。

(2) 抽样调查或问卷调查:在城市总体规划中针对不同的规划问题以问卷的方式对居民进行抽样调查。这类调查可涉及到许多方面,如针对于单位,可以包括对单位的生产情况、运输情况、基础设施配套情况的评价,也可包括居民对其行为的评价等,如针对于居民,则可包括居民对其居住地区环境的综合评价、改建的意愿、居民迁居的意愿、对城市设计的评价、对公众参与的建议等。

 (3) 访谈和座谈会调查:性质上与抽样调查相类似,但访谈与座访会则是调查者与被调查者面对面的交流。在规划中这类调查主要运用在这样几种状况:一是针对无文字记载也难有记载的民俗民风、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对历史状况的描述;二是针对尚未文字化或对一些愿望与设想的调查如对城市中各部门、城市政府的领导以及广大市民对未来发展的设想与愿望等;三是在城市空间使用的行为研究中心的情景访谈。

 (4) 文献资料的运用:在城市总体规划中所涉及到的文献主要包括:历年的统计年鉴、各类普查资料,如人口普查、工业普查、房屋普查;城市志或县志以及专项的志书,如城市规划志、城市建设志等等、历次的城市总体规划或规划所涉及到的一层次规划、政府的相关文件与大众传播媒,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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