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带起开孔是如何实施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02-03
带气作业工作操作规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51-2001《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为加强公司燃气管网带气作业管理,确保带气作业安全,防止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生,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运营部和工程部负责带气作业方案的提出和作业的实施;运营部负责带气作业方案的制定和作业期间的指挥;安全监察部负责作业期间的安全防护;各部门主管负责对带气作业方案的审批。
第三条 规程细则
3.1带气作业方案制定
3.1.1高压管线和调压站内带气作业为一级带气作业;
3.1.1.1一级带气作业由运营部和工程部人员提前六天提出详细施工方案,绘制带气地点草图,经相关部门审批后,由运营部技术员提前五天到现场勘察后制定详细带气作业方案,由运营部人员审核带气作业平面图。并于带气前将详细方案报公司审批。
3.1.2市区内的中压管网接改线和中压调压箱、调压间改造为二级带气作业;
3.1.2.1二级带气作业由运营部和工程部提前三天提出施工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批后,由运营部人员提前二天到现场勘察后制定详细的带气作业方案,由运营部人员审核带气作业平面图。
3.1.3市区范围内的低压管网接改线低压调压箱改造为三级带气作业;
3.1.3.1三级带气作业由运营部和工程部提前二天提出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批后,由运营部技术人员提前一天到现场勘察后制定出详细的带气作业带气方案,由运营部人员审核带气作业平面图;
3.1.4紧急抢修带气作业时,可根据作业的部位和性质,用非书面形式向带气作业级别相应的主管领导请示,经批准后严格按带气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实施,作业后补办带气作业手续。
3.2带气作业方案审批
3.2.1一级带气作业需经工程部经理、运营部经理,安全监察部经理、公司领导审查后,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实施带气作业,重大项目需报本部相关部门审批备案;
3.2.2二级带气作业需经工程部经理、运营部经理、安全监察部经理、公司领导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带气作业。如有影响大面积居民用气的带气作业,必须经燃气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3.2.3三级带气作业需经工程部经理、运营部经理和安全监察部经理、公司领导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带气作业。
3.3带气作业的指挥
3.3.1一级带气作业由分管运营部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指挥;
3.3.2二级带气作业由运营部经理指挥;
3.3.3三级带气作业由抢修抢险队长指挥;
3.3.4紧急抢修作业时由最先到场的熟悉带气作业程序及燃气管线分布情况的公司领导指挥。
第四条 带气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4.1凡参加带气作业人员,应穿戴纯棉或耐火的工作服及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钉鞋,严禁带易燃易爆物品;
4.2带气作业工作坑要求通风良好、便于操作,要求以管为中心与沟槽壁间的距离不能小于1米,与沟底的距离不能小于0.5米,同时留有长3米(以沟槽壁计起),宽0.5米的通道,便于发生意外情况时人员能够立即撤出;
4.3现场要有可靠的通讯设备、交通车辆、消防器材、事故急救措施;
4.4带气接.改操作业区5米内不准有易燃易爆物品和火源,乙炔、氧气瓶等应在操作区5米以外,夜间施工应采取防爆照明设备;
4.5带气敲打金属时,应使用铜制工具,若用铁制工具,必须在敲打面上涂抹黄油,以避免产生火花;
4.6焊接口及接头的质量必须严格要求,在管内工作压力下用肥皂水或检漏仪检漏,严禁用明火进行检查;
4.7带气作业现场指挥应根据现场操作人员接触情况,安排操作人员适当休息,轮流作业,防止作业人员连续作业时间过长。
第五条 带气作业操作规程
5.1降压前的准备工作
5.1.1划出作业区,设置护栏或放警戒线,作业区应保持空气流通,无燃气聚积;
5.1.2检查所有阀门的运行情况,是否被土盖住或井中有水,要清除干净并注油,检查开关活动情况;
5.1.3设置放散管;
5.1.4检查调压站(箱)的工作状况,设置作业现场附近应设压力检测点;
5.1.5按标准要求开挖工作坑;
5.1.6预制好作为更换或新建的管线;
5.1.7检查、准备好通讯设备及消防器材;
5.1.8按带气申请书做好安全防火措施。
5.2停气和降压
5.2.1停气与降压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5.2.1.1整小区的停气与降压作业应提前通知用户;
5.2.1.2停气与降压作业时间宜避开用气高峰和雷雨天气;
5.2.1.3当采用关闭阀门停气时,应事先检查阀门的活动情况。
5.2.2停气与降压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5.2.2.1停气作业时应能可靠地切断气源,并将作业管段内地燃气安全排放或采取措施与大气安全隔绝;
5.2.2.2停气作业应有专人控制压力,管内燃气压力不宜小于200Pa,严禁管内产生负压。
5.2.3带气焊接程序
5.2.3.1降压:在不妨碍大面积供气前提下,尽量采用调压站(箱)降压,也可实行阀门控制降压;
5.2.3.2稳压:通过控制作业管线两端的阀门及放散阀,观察压力,进行放散及补气等操作,使管内压力稳定在作业要求范围内;
5.2.3.3开天窗:在稳定压力的情况下,进行切割开天窗;
5.2.3.4砌墙:改线或多处焊接作业时,必须采用耐火泥砌墙密封断气;
5.2.3.5吹扫放散:根据管段长短及管内杂物或积存油污情况,可采用自然放散或鼓风机吹扫的方法,取样合格方可作业;
5.2.3.6切割:在管道内吹扫合格后方可进行切割作业;
5.2.3.7拆除堵墙,焊接新管段或连接新支管;
5.2.3.8用燃气置换吹扫新管段,必须取样合格后方可焊接天窗盖板;
5.2.3.9检漏:用检漏仪或肥皂水在工作压力下检查焊口及新通气管道和设备是否漏气;
5.2.3.10防腐、回填土,并通知运营部调度员作业完毕,清理现场。
第六条 带气作业中安全规定
6.1遵守带气作业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坚决禁止违反带气制度的带气作业;
6.2带气作业应携带消防器材等必要的防护器材;
6.3焊接作业前,由运营部负责将燃气压力控制在200-400Pa范围内,如管道内压力低于200Pa,必须重新充气置换,在压力稳定.取样合格后方可重新带气作业。管道压力超过400Pa时应停止作业,待压力稳定在允许带气作业的范围内,方可继续带气作业;
6.4带气作业特别是大型带气接、切、改、检修作业,施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并另设专人负责现场指挥,指定责任心强且有一定安全防火知识的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监护,作业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现场;
6.5带气作业应尽可能移到安全场地进行,重点防火部位要做到尽可能不动火;需进行的带气作业影响到用户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特殊情况下必须逐户检查,由带气作业指挥批准后方可恢复供气。涉及到用户的停气、降压工程,避免在夜间恢复供气;
6.6带气过程中,如发现存在不安全因素,作业人员有权停止带气作业,并报告有关部门和带气审批主管领导,经采取可靠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带气作业;
6.7带气作业时,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经审批的带气作业方案,安全人员在带气过程中对带气作业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停止违反带气方案规定的带气作业;
6.8带气作业必须有专人负责现场指挥,整个带气作业过程由现场指挥负责下达各项命令,其他任何人无权直接指挥。
6.9为保证带气作业的安全,操作时必须做到:
6.9.1设专人控制、监测管道压力,专人负责停供气、放散工作;
6.9.2在放散过程中,应设置放散安全区域(半径为20 米),放散安全区域内应做好禁火和警戒工作,放散管需高出地面2米;
6.9.3放散压力合格后方可动火,断气隔墙动火处焊接,须有专人负责维护,保证隔墙不漏气;
6.9.4严禁电器设备不用插头插座直接用电线连接;
6.9.5带气作业时,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到达施工现场,各负其责监督带气作业任务的实施;
6.9.6带气作业过程中必须坚持“四防”原则,且应贯彻带气接.切.改线施工的整个过程和涉及到的接.改线的各个部位;
6.9.6.1防止原燃气管道内进入空气;
6.9.6.2防止作业人员烧伤、中毒、窒息;
6.9.6.3防止作业现场着火、爆炸;
6.9.6.4新建管道空气未吹扫干净时,防止对新建管道的任何部位进行带气作业。
第七条 作业完毕后的通气应符合下列条件:
7.1管道和设备在停气作业完成后,应检查置换合格,方可恢复供气;
7.2管道和设备抢修或维修作业后,应全面检查合格方可恢复供气。通气作业必须有严格地安全防范措施;
7.3用燃气直接置换空气时,其置换时的燃气压力宜小于5000Pa;
7.4管道通气后,应对新通气管道进行全线检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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