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骑电瓶车同向行驶,我从左侧超车到她旁边时她突然左转造成刮蹭,我俩都没摔倒,我用腿支车子的时候踢到她小腿一下,第一时间报警,去医院拍了片子,我没有垫付,没有伤到骨头,他说有点肿,我也没看出来哪里肿,事故科认定我全责,我提出走保险,交警也出了认定书,被扣的车子也都提出来了,但是医生说过两天如果还疼可以再来复查一次,她的意思想要误工费,我咨询了保险公司,那边告诉我,如果不需要复查,现在就让他拿所有的收据票据过来处理,如果她想复查就等复查完事一块过来处理,但是保险公司和我们公司说的很明白,他这种情况没有误工费,检查开药花多少赔多少就完事了,我想问,如果保险公司介入,是不是就不用我去协商了?保险公司是不是就全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