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楼盘买了套房子交了2万定金,也签了定金合同,当时交的时候售楼说是15年中旬交房,但现在又说

我在一个楼盘买了套房子交了2万定金,也签了定金合同,当时交的时候售楼说是15年中旬交房,但现在又说要16年3月交房,我能全额退房吗

第1个回答  2013-10-15

1、你所签署定金合同的性质。

相对商品房预售合同来说,订购协议是本约订立之前先行订立的预约合同。预约合同的意义,是为在公平、诚信原则下继续进行磋商,最终订立正式的、条款完备的本约创造条件。(以上选自苏州中院判决书“戴雪飞诉华新公司商品房订购协议定金纠纷案”,建议面对此种纠纷,你可以搜索下本案的详细情况);

2、能否要求退还定金?

(1)目前我没有看到您所提供的具体定金合同的内容,也不清楚定金合同是否有写明预订的交房时间(从实践经验来看开发商不会在此处写),如果定金合同中有类似于“乙方保证将来不得以“《合同》内容无法协商一致”等为由拒签《合同》、拒购上述房产,否则甲方有权没收其已付的定金”的表述,那么退还定金的希望就基本不可能了。

(2)如果没有类似于上述的约定,那么可以尝试以交房时间的条款无法达成一致而要求解除定金合同、返还定金。建议你收集他们此前的相关广告,看看楼盘广告中是否有关于交房时间的约定,或者再与售楼处的沟通取证,确认此前曾经确有承诺过的交房时间,或者找其他购房人作证(这个作证比较难)。

法律依据: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

类似于这种因为购房合同条款协商不成而成功退还定金的案子不多,但是也有一些,比如“吴建平诉无锡深港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您也可以搜索下参考。

3、要求退还定金的风险

如果协商后对方不同意让步,但是您又未能胜诉,那么这2万定金就很难收回了;但是鉴于开发商的这种不守信,有时候长痛不如短痛,另外考虑目前房价上涨因素,请审慎考虑。

追问

当时交定金时签了定金合同,但当时是说15年交房,现在又改为16年,那个售楼小姐也是承认当时是说15年的,

那小姐是承认自己说15年交房的,他就是说退一定要找个适当的理由

追答

可以考虑通过录音或者短信确认她之前所做的承诺,看看其他购房人有无同样的情况一起维权。
适当的理由很简单,就是他们单方违约,交房时间晚于之前的约定,对购房人造成损失(晚了9个月损失显而易见)。

追问

嗯,谢谢

追答

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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