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体制改革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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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文化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应当清醒地看到,文化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诸多配套条件,与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相互衔接,统筹安排。加之文化体制改革起步较晚,改革的思想理论和工作准备不足,因而管办不分、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资不分、条块分割的传统文化体制的弊端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着作用主要是:�
  1.近几年来,我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具有文化市场开放的“体制性松绑”和政策推动的效应�
  总体来看,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仍存在着明显的落差。就文化领域而言,民营文化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有文化经济的平稳增长存在着明显的落差,说明国有文化单位的体制改革还比较滞后。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缺乏动力,配套政策不完善,改革难度大。�
  2.随着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文化市场体系改革和发育相对迟缓、对文化建设的制约因素日益凸显�
  目前,文化市场条块分割、区域壁垒和行政干预的问题虽然有所改观,但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与全国统一的产品市场、尤其是要素市场尚未全面接轨,二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落差。这也是我国文化市场上缺乏战略投资者,国有文化产业集团难以通过资本市场的投融资平台进行跨地区、跨行业经营,迅速发展壮大的主要原因。�
  3.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的界定不够清晰,传媒行业的深化改革和体制安排面临困惑�
  集中表现为传媒文化产业集团“事业体制、产业化运营”的二元体制结构缺乏法律依据,在财务管理、对外融资等方面存在着诸多难点,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改革战略与其事业性质的体制特征存在着内在矛盾,如果不加调整,其改革目标存在着落空的可能。�
  4.国家文化宏观管理和监管体制改革进展缓慢�
  这方面的改革涉及到党政关系、政企关系、政事关系等诸多方面,与政治体制改革密切相关。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对文化市场微观主体经营活动干预过多的问题仍较普遍;政府职能方面的“缺位”和“越位”并存,管办不分、政企不分、政事不分、职能交叉、行政管理成本过高的问题依然突出。从而,不仅导致了市场微观主体的交易成本过高,而且依靠以专项资金为主要手段和行政推进为主要方式的发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政府文化主管部门配置资源的传统体制,存在着管办不分、资助覆盖面窄、监管缺失等弊端,抑制了以市场配置资源为主要发展模式的市场微观主体的内生增长动力,影响我国文化竞争力的提高。�
  5.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体制改革尚未迈出实质性�步伐��
  目前,文化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如何管理,已有2006年7月财政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加以规范,而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的管理、监督和运营体制如何改革,还存在着不同看法和做法。例如,上海设立了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办公室,对市属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统一行使管理、监督和运营的职能;浙江、江苏则由省国资委统一行使这方面的职能;重庆设立了国有文化传媒控股公司,负责运营市属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我国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具有巨大的运营和增值潜力,但由于体制安排不尽合理,这种潜力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

  文化体制改革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继经济体制改革之后又一次涉及全局性的深刻变革。其深刻性和复杂性不仅在于它与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必须相互衔接、同步推进。而且,由于文化产品所具有的“内容意义”和意识形态特性,以及文化艺术生产的不确定性、其成果难以量化评价的模糊性、投资和消费的审美偏好等,使之在与市场经济的结合的过程中,既有利用市场机制发现价格、放大文化的财富效应,以及引入竞争机制提高运营效率的一致性,同时也存在着市场经济的商业价值追求的趋利性与艺术价值和社会价值追求之间的矛盾、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不足与人民的文化需求之间的矛盾等。由此可见,文化建设如何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需要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借鉴国际经验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进行不懈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才能做出符合国情的制度安排.
  意见和建议:

  文化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文化系统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 将文化系统体制改革进一步引向深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文化系统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全面发展,文化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文化系统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已于近日正式发出。
  《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文化系统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在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基本精神、深入总结2003年以来开展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的。 《意见》进一步阐明了深化文化系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结合文化建设实际,明确了文化系统体制改革的方针、原则和目标要求,对进一步推进文化系统体制改革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强调指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科学判断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当今世界文化发展趋势,深刻分析我国基本国情和战略任务的基础上做出的关系全局的重大决策。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全面理解、深刻领会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改革的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意见》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切实贯彻“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工作方针,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紧紧围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重塑文化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改善宏观管理、转变政府职能等关键环节,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文化系统体制改革。
  《意见》指出,要坚持“两手抓,两加强”,创新体制,转换机制,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全面发展。
  国家兴办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美术馆等,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实行事业体制。要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基本要求推进改革。进一步完善投入政策,逐步增加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投入,改善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深化单位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确定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明确服务目标、任务和责任,制定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以群众满意度为重要标准的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评机制。
  国家兴办的演出公司、电影公司、中介机构等,要落实政策保障,逐步向企业体制过渡。要认真落实改革中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政策,切实做好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衔接。
  对艺术表演团体的体制改革工作,实行“一团一策”。从各地各单位实际情况出发,根据不同艺术表演团体的发展状况、市场环境和主管艺术品种的性质,确定具体的改革政策。对于从事的艺术品种具有大众消费特征,有较强市场需求的,可以先行转企改制。国家兴办的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艺术表演团体,承担重要艺术创作、研究和艺术教育等公益性任务的艺术研究机构、艺术学校等单位,继续实行事业体制,由国家重点扶持,并按照“政府扶持,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制定深化改革的措施。
  《意见》还就加快国有文化企业的公司制改造、支持和引导非公有资本发展文化产业、健全完善文化市场体系、支持民办文化事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以及落实和完善相关政策、加强对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等方面做出规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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