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未办理预售许可证, 房东收取购房者的全部款, 对开发商合法性有没有影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9-26
1,《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 房地产开发企业 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2,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3,你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预售证是房管局负责审批颁发的,如果办理出来了一是在售楼处会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备案,他们会告诉你的,你可以放心的购买了!4,开发商在未办理出预售证前是不能买卖房子的,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是非法的,在房管局是不能备案的。还望点击采纳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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