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因涉嫌诈骗被拘留,他是在与女朋友谈恋爱期间,共借女方30万,第一次借10万,第二次女方拿

我有一朋友因涉嫌诈骗被拘留,他是在与女朋友谈恋爱期间,共借女方30万,第一次借10万,第二次女方拿出19.6万给男方买车,以方便男方接送女方上下班,车是在男方名下,第三次又向女方借6000元,以上所述是否构成诈骗?望有高人指点,谢谢

第1个回答  2016-01-11
那要看这个男人接近这个女人的目的,如果以借钱为名义,向女方借钱,并且有借条,就不属于诈骗,借条受法律保护,男方超过还款时间,还没有还款,女方有权利去法院上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1-11
你好,如果有借条,不构成诈骗。
第3个回答  2019-07-04
双方以“借”的名义进行经济来往,不牵扯诈骗。顶多是就是欠钱不还被强制执行。
第4个回答  2016-01-11
当然属于诈骗咯
第5个回答  2016-01-11
如果分手了不退、就是诈骗。否则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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