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吉林松原一男一女被男子先撞后砍,被砍男子当场死亡?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04

2021年1月18日傍晚,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长岭镇润景园小区附近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先是开车将一对男女撞伤,随后下车用斧头疯狂砍杀两人。根据目击者称,案发现场惨不忍睹,受害男子当场死亡,因为脖子位置被李某某疯狂砍了四十多下,头几乎被砍下来。女子生死不明,不过大概也凶多吉少。

究竟是多大的仇恨,让李某某如此残忍地对待被害人,其中有什么内情?且往下看。

据知情人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和女子之前是夫妻关系,只是两人离婚已经很久,至于为何离婚,外人不知道具体情况。

而李某某和被害男子以前是不错的朋友,虽称不上过命交情,以前也是常有来往。

在李某某和妻子离婚之后,可能没过多久,前妻就和死者开始交往,并且两人的关系进展比较快,虽无夫妻之名,也基本上有了夫妻之实。

这一切都被李某某看在眼里,仇恨也在心中发芽、生长、蔓延。

一个是自己曾经同床共枕的爱人,一个是自己曾经不错的兄弟,两个曾经信任的人,却在离婚后迅速走到了一起,李某某大概率是感受到了“背叛”的滋味。

客观地说,如果在李某某和妻子婚姻存续期间,妻子和朋友勾搭在一起,那是他们两人的道德问题,是他们背叛李某某。可是如果两人在李某某和妻子离婚之后,才走到一起,这完全是他们的个人自由。

我觉得李某某有点被迫妄想症,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可能越来越觉得当初两人在他和妻子婚姻期间已经走到了一起,而离婚正合了他们的意。

这样的心理让他的情绪失控,愤怒和仇恨扭曲了他的心理,让他针对两人疯狂报复,而他大概率并没有实质性的证据可以证明当初妻子婚内背叛了自己。

即使有,也不能成为他杀害他人的理由。


根据案发现场的视频可以看到,李某某在撞击被害人的时候,车速非常快,直接冲出路口,撞到对面的墙上。

然后李某某下车返回,拿起地上的斧头,疯狂地朝躺在地上的被害男子砍杀。

在李某某行凶之后,他并未远离,也没有像有些犯罪嫌疑人一样快速逃离犯罪现场,他给人的感觉好像非常冷静、冷血。

从这些细节不难看出,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都一清二楚,他甚至是很“坦然”的面对这样的结果。

这样的人最可怕,因为在他心中,没有法律,没有感情,冷血到只有“复仇”。

李某某目无法纪,无视他人生命,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 社会 影响极其恶劣,他的结局在他开车撞人,挥起斧头的那一刻已经注定,而他好像早做好了“心理准备”。


无论是影视剧中,还是在现实当中,存在这样的一些人,占有欲极强,控制欲极强,认定的东西就一定要得到,否则即使将其毁灭也不让别人得到。

这是一种极端思维,这样的思维模式极易使人走上极端,产生危险性极大的心理。

偏执和极端是一对孪生兄弟,两者常常同时出现。心胸开阔的人,会用理智和对法律的敬畏来压制这些念头,而心胸狭隘的人,则会不管不顾,不计后果地去做一切事情。

本案当中的李某某,已经和妻子离婚很久,虽然不苛求还念当初的夫妻之情,起码也应该尊重她离婚后的个人自由,至于说她跟谁交往,实际上已经不重要了。

记得有一句话这样说,伤害自己的永远是身后的人,因为我们始终面对敌人,有所防备。也许在李某某心中,他觉得背后的人伤害了他,他无法接受,所以才如此残忍。

没人愿意被亲近之人背叛,可是李某某不见得就能确定自己被前妻和朋友背叛,他只是看着前妻和朋友之间的关系,引发了嫉妒心或者不满,强迫制造出自己被两人背叛的场景。

很多时候,很多事情,都是镜中花水中月,过于较真不见得是好事。

事发吉林省,一名男子被当场用斧头砍死,据说头跟脖子被砍分离,嫌疑人先用车撞向两名被害人,发现并没有撞死后,持斧头下车对着两人就砍,其中男的被砍几十斧,身体和头分离当场死亡,女的也被砍重伤生死不知,嫌疑人砍人后并没有离开,当场被抓获。

据说因为 情感 纠纷导致,嫌疑人跟被害女子是离异的夫妻,两人离婚后女子跟了嫌疑人的朋友在一起,最终让嫌疑人恼羞成怒心生仇恨的火焰,决定对两人痛下杀手,当街就打算致人于死地,下手非常的残忍,基本上不打算留活口,可见嫌疑人当时是什么样的想法。

至于为什么当街杀人,虽然说是因为心生不满自己的前妻跟朋友结合才下手,事情其实有可能没有那么简单,当然也有可能就是这样的妒忌心,毕竟因为离婚后不满对方重新寻找爱情,然后心生妒忌杀人的事情并不少见,能做出来这种事情的一般都是极端心态的人,非常的偏激。

对于吉林发生的这个事情,到底只是嫉妒呢,还是说对于前妻跟朋友结合的怨恨呢,或者说是不是另有隐情呢,会不会是有可能是离婚就是因为这个事情呢,这些都不好说,反正我们不知道是不是夺妻之恨造成的,如果是夺妻之恨,那这个事情就不一样了。

如果说是妒忌心在作怪,那嫌疑人这种人就是危险人物,偏激极端性格很容易让这种人走极端做出来一些极端的事情,从用车撞后直接下车拿斧头砍,直接是下死手,根本不打算给对方活的机会,这说明了他的怨气非常的重,而且应该是早有预谋早有计划的行为。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世界上什么是最容易出事,当然是 情感 方面的问题,一般涉及到 情感 问题,很容易出现极端的结果,从这个案件来看,嫌疑人跟两个人都认识,一个是前妻,一个是朋友,自己的前妻跟自己的朋友走到一起,如果说嫌疑人他内心没有想法,很有可能怀疑自己的婚姻是不是因为第三者的插足导致破裂的,但是是不是确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冲动是魔鬼,害人又害己啊。

结合相关信息,我来谈谈我对此事件的几点看法:

综合来看,这起案件是一起有预谋的故意杀人事件。嫌疑人先是提前准备好了作案工具,随后对两名受害者进行了尾随,并且通过驾驶车辆故意对两人进行撞击,造成两人撞倒受伤后,他又掏出了事先准备好的斧头,向两名受害者进行攻击,造成一人不治身亡(头部几乎被砍下),另一人身受重伤。

嫌疑人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并且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由于案件又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他的犯罪行为造成了恶劣的 社会 影响。毫无疑问,他将面临死刑的处罚。

据了解,嫌疑人与两名受害者相互认识。被害者是嫌疑人的好友,而受伤者则是嫌疑人的前妻。了解到双方的关系之后,大家应该也能对事件的前因后果有个大概的了解了。

矛盾的出发点就是因为前妻在离婚后选择了与好友在一起。可能在两人离婚之前,嫌疑人对于好友与前妻之间的关系就有疑问,离婚后两人迅速走到一起更是从某种程度上印证了嫌疑人的想法。我们作为旁观者,了多少可以理解嫌疑人的心态变化和失衡。但是,无论如何他的不理智行为我都是无法理解的。

嫌疑人的不理智行为不仅造成了前妻的重伤,还造成了其好友的去世,还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途。他的一次犯罪行为彻底毁掉了几个家庭的未来,实在是令人感到唏嘘。待他冷静下来之后,很可能他也会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万分,但是恐怕是为时已晚了。

松原市长岭县公安局官方发布警情通报称,1月18日18时许,长岭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长岭镇某小区北路口有人被砍伤,警方快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看公安机关的通报,只能知道发生了这么一起事件,其他什么都不能知道。

根据网友的现场视频, 一辆 汽车 在马路上疾速行驶,将一人撞倒至马路对面。随后,肇事车辆驾驶员下车后,又手持凶器多次砍向被撞倒伤者

有网友爆料,这起凶杀案件疑似感情纠纷所致。

行为人在马路上用车撞人,再用斧头砍人,最后导致被害人死亡。这种公然行凶的行凶的手段,造成的严重后果,带来的恶劣影响都是相当的严重。如果按网友所说,男子的行为必然涉嫌故意杀人犯罪。

我之前办理过的一起故意杀人犯罪案件,同样是因为 情感 纠纷。女子因为和丈夫感情不合,双方分开并手写了一张离婚协议。不过并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双方还是法律上的夫妻。双方分开后,女子经人介绍认识了一起干活的一个男的。两人也就确立男女朋友关系。但后面女方跟丈夫又和好,于是跟男方分手。男子觉得自己感情被欺骗,付出钱,付出感情,最后一无所有。男子偷偷配了女方家里钥匙,潜入女方家里,携带斧头将女方打死。法院认为男子属于蓄意杀人,并且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从案发情况来看,杀人案件多数要么是因为感情,要么是因为钱财。因为感情纠纷杀人,不知道这种人是过于重感情,还是有其他方面的想法。希望男女都能妥善处理男女感情,自古奸情出人命不是没有道理的。

这起杀人事件的主要人物和角色,

李某,李某和前妻离婚。

李某的朋友和李某的前妻走到了一起。

两人已经离婚,

已经是路人关系,没有任何感情上的纠葛。

但是,我们要看到后面的一个细节。

离婚的前妻跟着一个男人,

而这个男人并不是别人,是自己前夫的朋友,

前夫的朋友,跟了自己的妻子,虽然说已经是前妻,

但是,这个朋友是不是有点横刀夺爱,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的意味。

俗话说得好,朋友妻不可欺,

这个朋友是朋友妻不客气。

作为前夫来说,应该如何看待?

外人跟自己的前妻也就算了,

作为前夫无权去说三道四,

但是,自己的朋友跟了自己的前妻,

这朋友还能做的下去吗?

不会感觉到一点点不好意思吗?

没有丝毫感觉有对不起他的想法。

看情况,朋友应该是经常带着自己的前妻出现在自己面前来晃悠,

有可能还有在他面前炫耀自己和他前妻的感情。

虽然说他们之间已经离了婚,没有任何关系,

但是,前妻并没有远离他的生活,

他的生活并没有安宁,

眼不见心不烦,

但是,偏偏自己的朋友和前妻在一起,

身份的特殊性,三个人的尴尬。

这谁看到了,听到了,

身边难免会有各种不好听的流言蜚语传到自己耳边。

听到了这些话的时候,谁的心里能好受和舒服。

前夫李某某的无名之火,嫉妒,眼红,无论是对前妻还是朋友都暴露的很彻底。

他的朋友和自己前妻的感情纠葛,感情走的太近了。

这个前夫李某某有可能都怀疑是自己的朋友使坏,参和自己和妻子感情,诱惑自己的妻子出轨。

给自己戴绿帽子,像这种感情纠葛。而且是三个人,是非都不好说

很多时候都是剪不断,理还乱。

李某因爱生恨,爱到疯狂要毁了他们两个。

李某某预谋好了要伤害自己的前妻和朋友,

先是车撞,然后是斧头劈人,

2个人都是被砍成重伤。

前妻重伤住院,

朋友被砍死,40多斧头,

现场应该是惨不忍睹。

李某某已经丧心病狂,失去了头脑的冷静。

变成了难以阻止的疯子。

40多斧头对准了朋友,

凶残,凶狠程度可见一斑。

铁了心要置前妻和朋友2个人于死地。

他不会不知道自己这样做的后果,

他要解心头之恨,

他觉得他们2个人已经严重伤害了他的感情,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直接跑到朋友家小区去堵人,

朋友和前妻毫无防备,猝不及防,

就这样被他伤害了。

李某某犯罪行为,凶狠残忍,毫无人性,

行为的恶劣,在法律上应该是属于特别重大的恶性刑事杀人案,

按法律一般会立即执行死刑,连死缓都机会都是不存在的。

至于他的朋友和前妻。

在感情中的角色,为什么会走到一起?

我们不得而知,

但是,这个后果应该是有预兆的,

朋友,朋友的前妻,

他们两个在一起,对朋友肯定是伤害,

他也没有把朋友李某放在眼里,

和他前妻在一起不避嫌,

这种感情纠葛引发矛盾是迟早的事情。

多少也要顾及到朋友的感情和情面,

肯定也会无意中得罪李某。

李某不好受,把气全部撒到了他们两头上。

在感情中我们一定要有正确的是非观,不要参和朋友之间的感情。

避免给自己惹麻烦,惹火上身。

2021年1月18日晚上,在吉林省松原市长岭镇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驾车将一对男女撞倒后,用斧子疯狂地向倒地男子狂砍四十几下,导致男子当场死亡。女人生死未卜,大概也受伤不轻。是什么深仇大恨让李某某如此丧心病狂,非要致对方于死地,连男子的头差点就砍掉了。

根据知情人报料凶手是现场女子的前夫,遭得最惨的是凶手曾经的铁哥们。凶手的妻子和他离婚后和自己曾经的铁哥们又发展成了一对情侣。

从三者之间微妙的关系变化,不难看出,这是一起典型的恩怨情仇所引起的悲剧。

首先得谴责凶手李某某的行为。你再有多恨,再有多憋屈。都不是你置对方于死地的理由。况且女人和你已经离婚了,她和谁再一起是她的自由。你不服气都只能忍着。

例行公事地谴责完凶手,我不得不对他复杂的心情多少有些理解,妻子离他而去,反身投入到自己朋友的胸里,如此迅速就成了一对热恋的情侣。放在谁身上都很难说服自己,谁会相信这一对男女,在凶手和前妻婚姻存续期间绝对清白。更容易让人相信这两人以前就合谋好的在耍女人的前夫。

假设这女人和丈夫离婚前和被害男人关系清白。女人选择和前夫的朋友快速处成情侣,这是违背常理的选择,是故意埋汰前夫,为前夫眼中揉沙子,还是真心不懂这后果给前夫造成极重的心里伤害。到底是什么意思只有女人和死者心知肚明。死者也犯了个致命错误,就是朋友妻不可欺,虽然是前妻,但你是这女人前丈夫的朋友。你把自己的欢悦架于别人的痛苦之上,其做法也不厚道。

最后还得叹息凶手的行为太不值得,虽然在心里有种被背叛的感觉,这只能算是你自己的认为,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抓住实锤,只有自认倒霉。况且别人不再爱你。为没有了的爱去拼命太不值得。

看了新闻,我大松原怎么能出这么残忍的事呢。这是多大的仇,多大的怨才能下这么狠的手。

单从客观看待这件事,我觉得,矛盾是事件的发生起因。按正常人的思维,既然都已经撞了人,第一时间肯定是先送医院,再报警,再报保险。不可能撞了人还下车去砍人,这根本就不合乎常理。

砍人的根本就没想过逃跑,这是要同归于尽的表现。就算是喝多了,撞了人是不是酒也该醒了,不至于要人命吧!

冲动是魔鬼,毁了别人,也毁了自己。

常言道,有钱不置半年闲,有钱不住东南房,有钱不娶活汉妻,不信你看剧中人。

按中华人民生和国刑法执行。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剥夺他人生命的,都当处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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