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四个方面去理解规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0-21
原文地址:理解规律概念还需把握四个区别与联系
原文作者:彪师

规律概念是高二《思想政治》教材第二课的教学重点。学生在理解时往往把它与规则、具体规律、规律的 表现形式、日常用语中的规律混淆起来。因此,讲清这个概念非常重要。笔者认为要使学生真正理解哲学上的 规律概念除了向学生讲述课文中的“三个不是”和“三个是”,即规律不是主观想象的联系,不是现象的联系 ,不是偶然的联系,而是事物本身固有的联系,是本质的联系,是必然的联系外,还必须着重帮助学生弄清“ 四个区别与联系”。 一、规律与具体规律的区别与联系
首先,哲学上讲的规律是对千差万别的具体规律的共同特性的抽象和概括,它存在于所有的具体规律之中 ,并通过各个具体规律表现出来。而具体规律是对同类具体事物共同属性概括和总结的结果,它只存在于同类 具体事物之中。如新陈代谢规律只存在于生物之中,而在无机界就不存在这个规律。价值规律只存在于商品生 产和商品交换的领域,而在其他领域就不存在。但哲学上讲的规律既存在于自然界,又存在于人类社会,即存 在于客观世界,又存在于思维领域,并且通过一个个特殊的具体规律体现出来,可以说正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具 体规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才使规律这个事物运动过程中本身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得以充分地展现。
其次,哲学上讲的规律是永恒的、不灭的,它不会因某一具体规律的消失而消失,这与物质不灭的原理是 统一的。而具体规律则是随着客观条件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客观条件的消失而消失。如在无阶级社会,阶级斗 争规律就不存在就不发生作用,但阶级斗争规律不存在并不等于其他规律也不存在,只要有其他规律存在,哲 学上讲的规律就不会消失。可见,规律与具体规律的关系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一般和个别、抽象与具体的关 系。然而,哲学上讲的规律与具体规律之间又有许多共同点。它们都具有客观性,都存在于物质运动的过程之 中,都是事物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任何人不能任意地创造或消灭它。
二、规律与规律的表现形式的区别与联系
首先,哲学上讲的规律是相对平静和稳定的,而规律的表现形式则 是多变易逝的。如价格由价值决定,商 品的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这里的价格、价值、社会必 要劳动时间、等价交换之间的本质联系是固定不变的。要变的只是商品的价格在供求关系不平衡的状态下有时 高于价值有时低于价值。但是,从全社会看,从一个较长的时期看,价格还是符合价值的,这个趋势变不了。
其次,规律是隐藏在事物现象背后的东西,人们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它只能依靠抽象思维能力去揭示,而 规律的表现形式则是浮现在事物外部的东西,人们凭着感官或仪器可以直接感知它。如月亮绕着地球转,水往 低处流这些都是合乎规律的现象间的联系,人们完全可以凭着感官直接感受到,但是隐藏在这些现象背后的万 有引力规律则是人们凭感官或仪器无法直接感知的,它必须借助于人的抽象思维去完成。
可见,规律与规律的表现形式之间的关系是本质与现象的关系。本质总是通过大量的现象表现出来的,而 现象也总是从不同的侧面表现着本质,并被本质所决定。作为本质联系的规律也是通过合乎规律的现象间的联 系表现出来,并决定着这种现象的联系,而规律的表现形式又总是体现着规律的本质联系。
三、规律与规则的区别与联系
首先,规律是物质运动过程中本身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而规则是按照人们的需要制定的、大家共同 遵守的具体规定。如《交通法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等。可见两者的含义是不同的。
其次,规律是客观的,是第一性的。它不以人意志为转移,不管人们认识不认识,喜欢不喜欢,它都客观 地存在着。如行星运动的三大规律在开普勒发现以前,它就在太阳系中存在并发生作用,在开普勒死后它仍然 存在并起着作用。而规则是主观的,是第二性的,是人们意志的产物,人们可以制定它,也可以修改、补充或 废除它。
再次,规律是客观地、自发地发生作用,而规则是依靠人们的自觉性来维持存在的。
然而,一个正确的规则总是根据客观规律制定出来的,是对客观规律的正确反映。规律与规则的关系是客 观与主观的关系,客观规律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