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
(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扩展资料
在县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在地市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每100万人~200万人设置1个~2个地市办综合性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在省级区域划分片区、按需求每1000万人规划设置1个~2个省办综合性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面,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万~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院等级划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