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洪的沈洪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1

二、[明]字巨源,善楷书,永乐(一四o三-一四二四)初举修永乐大典,擢户部主事。《无锡志》
三、[明]即沈芳。
四、沈洪,男,1965年10月生,汉族,辽宁清原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三级高级法官。1985年4月参加工作,历任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1998年11月至2007年9月任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期间,2003年8月至2005年九月挂任广西苍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县政法委副书记。2007年10月起任北海海事法院纪检组长,2007年12月任北海海事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10年4月至今任北海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纪检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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