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住院费怎么报销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07-30
残疾人医疗报销与其他人是一致的。
如果你在退休前已经缴纳规定年限的医疗保险(男满25年,女满20年)是可以在退休之后享受医疗保险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条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第2个回答  2018-01-31
残疾人住院是在医院办理出院结算单时报销吗?
第3个回答  2015-09-26
残疾人医保与健全人一致,但有相应的补贴。

  持有有效期内《困难家庭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的,其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予以免缴。

  持有有效期内《困难家庭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其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办理补缴手续时,其补缴基数按上年省平工资的60%确定,缴纳的门诊统筹启动资金为2038元(一般人员的标准为3396元)。

  对于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残疾人,目前尚与健全人的报销比例一致,但相应的对城镇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予以了一定补贴。医疗保险并不是全部都可以报销,个人也要负担一部分并且有最高支付限额。个人负担部分包括:

  (1)普通门(急)诊费用;

  (2)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

  (3)住院(门诊规定病种)部分费用也要自付

  提高报销额度也是兰州市城关区医保局针对残疾人推出的新政策之一,结合以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提高报销额度、提高报销比例、扩大特殊疾病长期门诊病种等措施。

  特殊疾病病种报销范围由原来的6个病种扩大到10个病种,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由6万元调整为12万元。残疾人住院起付标准降低20%,住院医疗费统筹报销比例提高20%。最高支付限额是指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医疗费用的最高数额。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第4个回答  2020-01-03
一级残疾人按80/100是怎么回事
第5个回答  2019-12-23
应该有残联可以进行报销 但具体要看你的病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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