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我已经注册了一个酒店公司,但是这个酒店公司旗下有舒航商务酒店,豪玛快捷酒店。况且每个酒店都是连锁酒店。 这里我的问题在于, 一:既然这2个酒店品牌都属于这个酒店管理公司,况且还有分店,那这些分店还需要到当地工商所去登记开办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吗? 二:我可不可以说,既然这两个酒店都属于这个酒店公司,只要酒店公司正常还在,那这些分店我就可以不去在办理这些证了,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