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首:包括份号、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等。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都用三号黑体字;发文字号用三号仿宋体字,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签发人用三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号码,冒号后面用三号楷体字体标识签发人姓名。
主体: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印章、附注和成文年月日。标题用二号小标宋体字,主体机关、正文、附件和附注用三号仿宋体字。
版记:包括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日期、页码等。主题词用三号黑体字标识“主题词”、词目用三号小标宋体,用三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印发机关、印发日期,页码用四号半角白体阿拉伯字码标识。
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居中排列。
发文字号是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
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位置在文首部分的右上角第一行,两字之间空一格。
紧急程度是表明对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间要求的标志,位置在文首部分右上角第二行,两字之间空一格。
公文分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
上行文需要标注签发人姓名,位置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