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问答网
所有问题
当前搜索:
长春市市政府
长春市人民政府
关于农业“两站”改革若干政策的规定
答:
第二条 农业“两站”属于国家农业事业单位,可通过开展经营和有偿技术服务,增强自身的经济实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由过去的行政业务指导型逐步转变成为综合经营服务型。第三条 除市、县指定的试点乡(镇)外,农业“两站”实行双重领导,即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工作由乡(镇)党委和
人民政府
领导,业务上受...
长春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规章(第二批)的决定
答:
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改革的深化,部分规章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或者已被新的法规所取代,因此,根据规章清理的要求,经过全面清理审查,决定废止《
长春市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转发〈长春市联合运输管理办法〉的通知》等66件规章(具体目录见附件)。 ^^第二批废止规章制度目录 1、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长春市联合...
长春市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
答:
第十三条 失业和国有、集体企业下岗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凭
政府
劳动部门印制的下岗证明,可给予优先办照。四、切实保护个体业户、私营企业及其员工的合法权益第十四条 政府各有关部门向个体业户、私营企业收取的各项规费,须列出项目、标准、征收办法,应实行与国有企业相同的征收标准。经市...
长春市人民政府
关于伊通河城区上段河道治理工程清障、占地的若干规定...
答:
依照本条款一、二款的规定予以拆迁、安置的,所需拆迁、安置费用,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核定后支付给负责拆迁、安置的单位,属于应当补偿被拆迁人的,再由拆迁、安置单位补偿给被拆迁人。第八条 被拆迁单位职工停产停业补助费、被拆迁住户搬家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按照《
长春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长春市...
长春市人民政府
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2021)
答:
一、对下列
政府
规章予以修改 (一)《
长春市
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将第二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六条、第四章标题、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中的“处置...
长春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现行有效政府规章目录的决定(2015)
答:
长春市人民政府
令(第63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政府规章目录的决定》已经2015年3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市长:姜治莹2015年3月25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政府规章目录的决定 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健全立改废机制,依据《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的规定,市政府...
长春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长春市城市机械增长人口征发社会事业和基础...
答:
(六)工人由市劳动局审核。(七)中小学教员由市教委审核。第八条 凡调(迁)入人员及用人单位应当认真遵守本规定,按规定办理机械增长人口审核手续,缴纳配套费。凡未缴纳配套费的,公安部门一律不予办理落户手续;粮食部门一律不予办理粮食关系。第九条 本规定由
市人民政府
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条 ...
长春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60件规章(第三批)的决定
答:
长春市人民政府
令 (第41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60件规章(第三批)的决定》业经2001年5月25日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长 李述 2001年7月10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60件规章(第三批)的决定 改革开放以来,市政府制定、颁布了一批规章,这些规章对于...
长春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属企业领导干部住房的暂行规定
答: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
市市
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副厂级(经理)以上领导干部(以下简称领导干部)住房的管理,纠正住房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密切干群关系,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解决住房要统筹安排,在企业发展生产,提高效益的情况下进行。首先要解决住房困难,然后逐步改善居住条件。领导干部与...
长春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怎么样?
答:
简介:长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为
长春市政府
直属的正局级特设机构。长春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及其他职能,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成立时间:2004-08-23 工商注册号:长府办发200988号 企业类型:机关法人
<涓婁竴椤
1
2
3
4
5
6
7
8
9
10
涓嬩竴椤
灏鹃〉
其他人还搜
长春市简介概况
长春区政府官网网站
长春市委常委名单
吉林省政府大楼前身
长春市委办公厅
长春市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官网
长春市政府服务热线电话
长春市政府监管处审批办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