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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设置建筑垃圾弃置场
福州市
建筑垃圾
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
答: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
擅自设置建筑垃圾
受纳场。第十条 建筑垃圾受纳场应当配备相应的碾压、降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出入口道路应当硬化并设置规范的净车出场设施。第十一条 建设工地、规划开发用地需要受纳建筑垃圾回填基坑、洼地的,应向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提出申请,由市城市管理执法...
个人如何处理
建筑垃圾
答: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
建筑垃圾
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
擅自
设立
弃置场
受纳建筑垃圾。第十一条 居民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建筑垃圾中转站的
设置
应当方便居民。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蚌埠市城市
建筑垃圾
管理办法》的决定(2019...
答:
市 长 2019年12月11日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蚌埠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了保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现决定对《蚌埠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将第二十四条修改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擅自设置建筑垃圾
消纳场所。”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宁波市
建筑垃圾
管理条例
答: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列入科技发展规划。鼓励以产业园区等形式统筹规划建设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场所。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设建筑垃圾应急消纳场所,培育、扶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企业和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擅自设置建筑垃圾
消纳、中转场所。第十条 市和...
3线城市办理
建筑垃圾
消纳场找哪个部门?应该怎么办?
答:
办理
建筑垃圾
消纳场找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海安市新建住宅小区装修
垃圾
临时收储点怎样规定
答:
综合考虑产生量、收(转)运能力及运距、处置方式、环境影响、群众意愿等因素,科学选点,适当规模、适当数量设置,力求设置数量与实际需要基本匹配。(二)严格控制。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规定的要求开展报批管理,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设置。禁止未经批准
擅自设置建筑垃圾
临时堆场。切实加强对...
城管领导怎样处理
建筑垃圾
答:
承运砂石、工程渣土、工程泥浆、预拌商品混凝土等运输业务的工程车辆,应当参照承运建筑垃圾车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第三十一条 禁止下列建筑垃圾处置行为:(一)未经许可处置建筑垃圾;(二)未经申报登记回填建筑垃圾或者回填、处置量与申报不符;(三)未经批准
擅自设置建筑垃圾弃置场地
;(四)使用不符合规定的...
建筑垃圾
能不能填埋复垦
答:
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城市
建筑垃圾
管理规定》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
擅自
设立
弃置场
受纳建筑垃圾。第十条 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第十一条...
城市
建筑垃圾
管理规定的效力级别属于
答:
城市
建筑垃圾
处置核准的具体条件按照《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执行。第八条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
擅自
设立
弃置场
受纳建筑垃圾。第...
建筑垃圾
乱倒怎么没人管
答:
我国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在耕地上倾倒
建筑垃圾
属于破坏种植条件的违法行为,可到当地土地管理行政部门投诉。《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
擅自
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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