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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施工侵权责任
民法典规定的民事主体权利涉及的范围有哪些
答:
法律主观:民法典规定
侵权行为
的分成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两种侵权类型。其中特殊侵权行为包括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造成的侵权行为、产品质量责任、
地面施工
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物件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等。法律客观:《民法总则》第三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我在下班的途中由于电信
施工
单位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骑车摔伤,施工方负...
答:
由施工方 承担责任,报警确认是施工所致,以免对方否认 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五条 【
地面施工
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
法 第七十三条 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
农村修路桥用竹竿拦截道路。没有警示牌。致使老人骑(无牌)三轮车严重受...
答:
你好,个人认为,这起事故的
责任
方是骑车老人和
施工
方!而主要责任应该是骑车一方,因为老人不是在道路施工段发生事故,而是撞上了不规范设置的警示拦截设施!施工方设置了,但是不规范!如果是规范的,那就是骑车一方全责!还得赔偿损坏的设施。
房屋被震裂怎样赔偿
答:
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的
侵权
诉讼,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就自己没有过错承担举证
责任
;7.因堆放物倒塌致害的侵权诉讼,由堆放人就自己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8.因挖掘
地面
、修缮安装地下设施致害的侵权诉讼,由
施工
人就自己设置了明显标志和采取了安全措施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我家隔壁政府说是危房,最近来说要拆了,但是我家和隔壁是一起的,但是...
答: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第九十一条
地面施工
致害责任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
别人放的东西不安全我路过砸了一下这个
责任
属于谁?
答:
第八十九条 妨害通行的
侵权责任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九十条 林木折断致害责任 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九十一条
地面施工
致害责任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
江平的民法学中关于民法基本原则的过错
责任
原则
答:
5、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侵权责任
法》第88条)。 6、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90条)。 7、
地面施工
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91条)。 【例一】李某到电影院找人,在一楼找寻未果,来到二楼,见一门虚掩,内有...
侵权
法的归责原则
答:
1、过错责任原则 1) 含义:是指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是构成
侵权行为
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过错是行为人决定其行动的一种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2) 适用过错责任的意义:① 在一般侵权中,只要行为人尽到了应有的合理的注意义务,即使发生损害也不负赔偿责任。② 在过错责任下,对一般
侵权责任
实行“...
建筑工程意外事故如何赔偿
答:
因此,对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争议的 处理以《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主,同时,因存在雇佣关系、帮工关系等,也经常适用《民法通则》关于特殊
侵权责任
的一般规定。
地面施工
致害责任、建筑物 致人损害责任、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责任都是《民法通则》明确规定的特殊
侵权行为
形态,自然适用《民法通则》的...
建筑工程缺陷
责任
期是几年
答:
缺陷
责任
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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