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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荒山荒坡承包合同
临夏回族自治州刘家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条例
答:
第十条 鼓励扶持单位和个人对环库区域的
荒山
、
荒坡
、荒地、荒滩进行租赁、承包开发,政府在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上给予资助。荒山、荒地、荒坡、荒滩的承包期为50年,在承包期内可依法继承和转包,承包期届满可以继续承包。签订
承包合同
的荒山、荒坡、荒地、荒滩闲置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收回,重新发包、租赁。
关于1999年土地延包的相关法律
答:
没有相关法律,但有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
承包
关系的意见》。全文如下: 农业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 (1994年12月30日)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
农村
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发〔1993〕11号)的精神,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加快...
如果我收到
承包
地款或是经营收入之类的,然后又存入农经站帐户这个也记...
答:
负责的良好农业产品的成本,效益分析,以及
农村
基点调查。四,加强农村土地
承包
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引导农民按照法律规定,合理,有序的农村土地流转,合理开发和利用
荒山
,
荒坡
,荒地,丘陵和其他资源;配合有关部门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查,调解,维护农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加强农村集体资产...
养殖用地怎么办手续?
答: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
承包合同
,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
农民可以在自家
承包
地上建养猪场吗?
答:
因此,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
合同
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土地
承包
法》第十七条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十条 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
2020年江西省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全文)
答:
第四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下列规定的限额内制定
农村
村民建住宅的用地面积标准: (一)占用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每户不得超过一百八十平方米; (二)占用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平方米; (三)因地形条件限制、居住分散而占用
荒山
、
荒坡
的,每户不得超过二百四十平方米。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
“井权制度”改革相关文件?
答:
所有权归属个人和国家。即两者都有。如果企业的资产是由包括国家在内的多个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其企业的资产所有权属于包括国家在内的多个出资者按投资数额分别所有 延展阅读:1、产权清晰是指要以法律形式明确企业的出资者与企业的基本财产关系责任要清晰,即企业在产权关系方面的资产所有权及相关权利的归属...
甘肃省种草种树实施条例
答:
州、市)、县(市、区)所在地的城镇和单位,绿化工作要先行一步,种草种树的主管机关与辖区内的单位,签订绿化
合同
,限期完成。矿山企业要把植树造林纳入基本建设规划,利用矿区空地植树造林,建立用材林基地。所在地的人民政府也可以给矿山企业划一些
荒山
、
荒坡
、荒沟、荒滩,发给使用证,用于植树造林。
在自己
承包
的土地上建温室大棚可以吗
答:
那是不能搭建温室大棚的。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
荒山荒坡
、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可以在自己
承包
的土地上建温室大棚吗?综上,到底能不能搭建温室大棚,要看是哪种承包地。
什么是“四荒地”?法律对“四荒地”
承包
有何规定
答:
)对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通常实行
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人有份的家庭
承包
;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
荒山
、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的承包,也称“其他方式的承包”。(土地租赁
合同
)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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