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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军人安置法
下岗
伤残军人安置
有哪些政策
答:
第十条 申请人或者民政部门对医疗卫生专家小组作出的
残疾
等级医学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到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重新进行鉴定。 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成立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对残疾情况与应当评定的残疾等级提出评定意见。 第十一条
伤残
人员以
军人
、人民警察、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
下岗
伤残军人安置
有哪些政策
答:
第十条 申请人或者民政部门对医疗卫生专家小组作出的
残疾
等级医学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到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重新进行鉴定。 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成立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对残疾情况与应当评定的残疾等级提出评定意见。 第十一条
伤残
人员以
军人
、人民警察、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
四级
伤残军人
移交
安置
地方有何优抚政策 请问四级伤残
答:
伤残军人
医疗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1988年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军人主要享有以下待遇: 1.在服现役期间,参战或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办理退休手续,由原征集地或直系亲属的居住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接收
安置
。 2.退出现役后没有参加工作...
伤残军人
安排工作还有抚恤金
答:
退出现役后没有参加工作的
伤残军人
,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抚恤金。退出现役后参加工作,或者享受离休、退休待遇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保健金。国家和社会抚恤优待
残疾军人
,对残疾军人的生活和医疗依法给予特别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六十四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接收
安置
退出现役军人...
2010年新规定伤病
残军人
退役
安置
我要全文。谢谢!!!
答:
伤病
残军人
退役
安置
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及时妥善安置伤病残退役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士兵退役安置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
残疾
或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军官...
伤残军人
住房待遇
答:
法律分析:如果你是在部队因公伤残7级,已经通役的
伤残军人
,是没有住房补贴的。一到六级的伤残军人有住房补贴。但是,如果你退役后住房和生活困难,可以申请地方的补助和经济适用房。法律依据:《伤病残军人退役
安置
规定》第二条 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或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军官、...
2011年以前5之8级因公
伤残军人
才可以
安置
嘛?九级不符合安置规定?
答:
2011年以前5之8级因公
伤残军人
才可以安置是片面的,因为当时的法规《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国发[1987]106号)第十条规定: 因战、因公致残的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原是城市户口的,由原征集地的退伍
军人安置
机构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原是农业户口的,原征集地区有条件的,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
2008年回家的
伤残军人安置
问题
答:
第十条 因战、因公致残的二等、三等革命
伤残军人
,原是城市户口的,由原征集地的退伍
军人安置
机构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原是农业户口的,原征集地区有条件的,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废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一楼所讲的是1998年修订的兵役法规定,现役军人因战...
伤残军人
享受哪些待遇
答:
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
残疾军人
,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供养、退休等方式妥善
安置
。有劳动能力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残疾军人、患慢性病的军人退出现役后,由安置地的县级...
7级
残疾军人
回到地方有些什么待遇?
答:
1、城镇户籍的
安置
工作,农村户籍的不一定安置工作 2、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
残疾军人
,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将其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3、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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