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犯错,罚扫地,你赞同吗?答:2017年,青岛市政府发布《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其中提到“中小学校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者适当惩戒”。这是全国或地方性教育法规中,首次提出“惩戒”的概念。今年全国两会,一些代表委员纷纷建议,加快修改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惩戒权回归学校,是对此前矫枉过正的...
“戒尺”应该还给老师吗?是否应该立法保护教师的适当的惩戒权呢?答:我认为,是否让教师拥有惩戒权,这不是一个简单粗暴的“是”与“否”的问题,简而言之,目前的困局大多面临学校不敢管,家长不让管,学生不服管的境地。 首先试问,就算轻易地让教师拥有惩戒权,那么用什么保障教师的惩戒权呢?稍微一惩戒就面临媒体、 社会 的检讨,甚至法院的传票,教师是否敢管呢? 我曾念过的小学位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