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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的扣押与证据保全押
证据保全和扣押
区别
答:
法律分析:
证据保全
为了保证
扣押
、扣留、查封、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等证据保全措施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于采取扣押、扣留、查封、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等证据保全措施的物品。扣押一是与治安
案件
、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二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适用扣留的车辆、机动车驾...
证据保全和扣押
答:
法律分析:
证据保全
,是指法院在起诉前或在对证据进行调查前,依据利害关系人、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
扣押
一般是对于动产来说,属于暂时性的
行政
强制措施,而
保全证据
是防止证据毁损灭失采取固定的做法,二者无必然关系。扣押物证、书证,通常...
证据保全和扣押
区别
答:
证据保全
为了保证
扣押
、扣留、查封、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等证据保全措施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于采取扣押、扣留、查封、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等证据保全措施的物品。扣押一是与治安
案件
、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二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适用扣留的车辆、机动车驾驶证;三指...
行政案件证据保全
条款
答:
证据保全
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
扣押
、扣留、查封的理由、依据和期限;(三)申请
行政
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四)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证据保全决定书应当附清单,载明被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场所、设施、...
公安机关
证据保全
答: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办理
行政案件
,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
证据
的物品,可以
扣押
。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对已经扣押的物品,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立即解除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写明登记财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特征,并由占有人签名或者捺...
如何理解
和
适用没收、
扣押
、收缴等执法手段的相关规定 详细??_百度...
答:
行政
法中
的扣押与
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中的"扣押"概念不同。民事诉讼法中,扣押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把被申请人的财产移至另一场所加以扣留,不允许被申请人占有、使用和处分。既是财产
保全
的方式之一,也是人民法院常用的临时性执行措施;刑事诉讼法中,扣押是侦查机关对于可以证明
案件
情况的
证据
材料所...
行政案件证据保全
期限?
答:
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
行政案件
程序规定》的第九十二条规定,可以依法对需要
保全的证据扣押
三十天,如果案情复杂离奇,或者对当事人造成了极其恶劣影响时,自相关司法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下可以再延长三十天。 在现实生活中,有时我们可能会收到别人侵犯,而能作为被侵犯的证据可能极其容易被毁灭或者不容易...
行政
诉讼
证据保全
措施有哪些
答:
法律分析:
行政
诉讼中
的证据保全
措施多种多样,主要体现为如下几种:1、查封,一般针对不能移动或难以移动的物品而采用的在相关物品上加贴封条或张贴公告的形式;2、
扣押
,一般针对容易移动的物品而采用的由法院提取、扣留相关物品的形式;3、拍照,主要适用于书证、物证的保全,是一种经常采取的措施;4、...
经检验,能够作为
证据
使用的,应当及时采取吗?
答:
经检验,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及时采取
证据保全
措施。公安机关办理
行政案件
,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
扣押
。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对已经扣押的物品,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立即解除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写明登记财物的...
刑事
案件
登记保存
和扣押
的区别
答:
法律分析:一是性质不同。先行登记保存属于
行政
处罚过程中
的证据保全
措施,所指向的是证据。
扣押
则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所指向的不仅仅包括证据,也可能包括了涉案物品。行政机关在采取先行登记保存后再发现有违法行为需要处罚的,应当及时采取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则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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