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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城乡规划条例
...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珠海
经济特区
城乡规划条例
实施办法》的决定...
答:
(二十一)将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中的“各级人民政府、
市规划
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开展
城乡规划
监督检查可采取以下方式”修改为:“市自然资源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区政府、镇政府开展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二十二)将第九十三条修改为:“市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优化管理机制,建立建设项目...
珠海
共有几个区
答:
斗门于1965年7月由中山、新会划出部分镇村建县,1983年7月归属
珠海市
管辖,2001年4月撤县设区。斗门区位列2018年中国百强区第22名。法律依据:《广东省
城乡规划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珠海市
城市更新管理办法
答:
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应当纳入近期建设
规划
年度实施计划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第六条 城市更新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分别由市、区政府(管委会)、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主体实施。第七条 市、区政府(管委会)应当保障开展组织实施城市更新的工作经费,对城市更新项目提供适当的资金扶持。...
珠海市
地下管线管理
条例
第二章
规划
管理
答:
珠海市
地下管线管理
条例
的第二章专门规定了规划管理的详细内容,确保地下管线的有序建设和使用。首先,市规划主管部门扮演重要角色,负责地下管线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确保其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一致(第八条)。在
城市规划
中,地下管线系统被纳入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会综合考虑各类管线及其设施的布局,...
珠海市
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珠海市第五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的决定_百 ...
答: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3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核发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四十四条;《
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
》第五十七、六十条。 3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的核发55建筑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十四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
珠海市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
规划
的...
答:
七、各区人民政府、横琴新区和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应当在各层次、各类规划中落实
珠海
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八、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修改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一)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
城乡规划
发生变更的;(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的;...
《
珠海市
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
答:
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组织开展水资源利用、水生态环境整治,指导城乡防洪设施管理和技术审查机构、水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第十四条 城管、环保及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第三章 规划、立项、用地、设计管理第十五条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是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依据,是
城乡规划
的...
珠海市
排水
条例
答: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排水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
条例
,但农田水利排灌除外。第三条 排水应当遵循雨污分流、污水集中处理和保障防洪排涝的原则。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
城乡规划
统筹安排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区人民政府以及经济功能区应当保证公共排水设施的...
珠海市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珠海市环境保护
条例
》《珠海市...
答:
一、修改《
珠海市
环境保护
条例
》有关内容 (一)将条例正文中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修改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统一修改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 (二)将第一条中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修改为“环境”。 (三)将第三条修改为:“本条例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
珠海市
土地使用性质怎样查
答: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
城乡规划
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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