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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定主义对民法的影响
物权法定
与物权法定缓和及其在
民法
和司法中的定位和意义
答:
第一种认为
物权法定原则
指除法律直接规定外,物权不得由当事人自由创设,亦即物权的种类和具体容,均已
民法
和其他法律所规律定者为限,严禁当事人以约定任意创设。 第二种认为物权法定原则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物权的种类,禁止当事人创设法律没有规定的物权;二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物权的内容,禁止物权人超越法...
物权法定主义
和
民法
意思自治之间的关系
答:
你好,
物权法定
指的是物权的内容种类效力等都由法律事先规定,而民法自治意思指的是平等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时要充分尊重主体的意思。意思自治是
民法的
基本
原则
,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主管意思设立物权,但物权关系又是很重要的法律关系,所以又设定了物权法定,是对意思自治的一种限制。
论述
物权法定
及其利弊
答:
法律分析:物权法定原则,
即物权法定主义是指当事人不得任意创设民法和其他法律规定以外的物权
。它的基本要求是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均由法律明确规定,不得创设法律规定之外的物权。从法理上来说,物权法定主义的合理性是一种体系化的合理性,它以严格规则的立法主义为基础,运用的方法是形式逻辑的演绎推理的...
民法
实行
物权法定
和合同自由的原因分析?
答:
物权法定定原则又称物权法定主义,是指物权的种类及其内容等均由法律明确规定,
当事人不得任意创设新物权或变更物权的法定内容
。《物权法》第五条明确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物权法上采行物权法定原则的理由及原因,概而言之,系由于物权乃绝对权,得对抗任何人,具有极强的效力,对他...
物权法定原则
与
民法的
意思自由原则的关系
答:
在买卖、赠与等几种常见的物权变动中,其中生效的债权合同即属于
民事
合同领域。因债权具有任意性,当事人可以依据意思合意订立各种样式的合同,当然不能违反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这种债权任意性,即时意思自治原则在合同法领域的体现。再回到物权法领域,
物权法定原则
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只能由法律规定,当事人...
物权法定原则的
存在意义
答:
较之法国
民法
,德、日等国民法更为鲜明地确定了
物权法定原则
。德国继受罗马法,对物权种类加以限制,与农地改革有关。日本民法明确规定物权法定,是“为了有关土地权利的单纯化,废除土地上存在的旧时代复杂的封建制度式的权利,除单纯明了、自由的所有权外,仅仅承认限制物权,则最合乎近代法的理想”。...
物权
法和
民法
典的关系
答:
三、
物权的
客体的有哪些物权在于支配其物,享受其利益,为了使法律关系更加的明确,避免物权关系不适当的复杂化,近代
民法
采取一物一权
主义
。物权客体可以分类为:不动产和动产;主物和从物;物的成分,重要成分与非重要成分;原物和孳息等。1、不动产与动产德国民法规定,不动产就是土地;日本民法、台湾民法...
民法
典总则
关于物权的
规定
答:
物权设立采用
法定主义
从而具有优先效力,称之为
物权的
优先权;4.债权作为一种相对权,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履行义务的一定行为。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只能是特定的人。二、物权有哪些分类?1.所有权与他物权,所有权是指当事人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物权中最完整...
民法
上优先权与
物权
法有何关系
答:
[4]德国
民法
典虽也深受罗马法
的影响
,但却并未有关于优先权的规定,以德国民法典为蓝本的德国法系国家也多未于民法典中规定优先权,惟日本民法典为其例外。日本民法典中,将优先权易名为“先取特权”,于
物权
编中专设一章分四节对其概念与属性、种类、顺位、效力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其内容大半仿效的是法国民法典。[...
按照
民法
典规定,
物权的
效力和公示方式也是
物权法定的
内容
答:
一、我国
民法
典规定
物权的
公示方法 动产物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以占有和交付作为其公示方法。所谓法律另有规定,是指以民用航空器、船舶和机动车辆为客体的物权以登记为其公示方法。占有为享有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是权利存在的外衣。所谓占有是指对于物有事实上的管领力的状态。交付是让与动产的物权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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