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风结婚习俗 淮北地区习俗是如何(2)答:分家 分家时,父母要给买锅碗瓢勺,置新灶。一般小锅挨着大锅,锅门不能朝南,意思是烧的难,吃的难,难做饭。只有庙里的和尚支锅门朝南。要刷新房,留燕路,祈望“燕子不进愁门”。选好日子,父母买上很多菜,儿媳妇锅上做饭,婆婆烧锅,一家人吃饭庆贺。 乡下,父母要分米分面分田地等;城里,要给一定的生活费。
民风结婚习俗 淮北地区习俗是如何(2)答:开伙的那天,请亲朋好友来吃头顿饭,称为“燎锅底”。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颁布《婚姻法》,废除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及“童养媳”、“纳妾”等封建婚姻制度,“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择偶方法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单位工作人员率先移风易俗,实行恋爱婚姻,订婚自主,不择生时,不要聘礼,双方到民政部门履行结婚登记...